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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对某一特定时空范畴的城市设计运作实践的实际效果(作用)究竟应如何认定、评判?本书认为这包含两个方面,即对城市设计实践结果和实践过程的分析评价。 (1)对实践(影响下的)结果(具体指建设环境的改变,尤其是公共价值领域)的评价 研究焦点为“这种环境的改变是什么”以及“这种改变对社会公众(尤其是直接受其影响的地方社区)意味着什么”这两个问题。 对前者可进行形态分析研究的专业描述,对后者可进...查看详情
公共(行政)伦理是公关行政官员所应遵循的价值规范,也即公务员规划师行为的一般伦理准则(当然对于规划师还有职业的特殊伦理要求)。 公共伦理是处理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与公共事务之间关系的道德准则,具有组织属性和政治、行政特征,也是公共组织的自我约束机制和职业道德。 当代的西方公共行政已走向“受益者导向的”广义的公共行政,强调对公民需求的回应和授能。弗雷德里克森曾指出,“狭义的公关行政往往只注重效...查看详情
规划师不是“社会改革者”,更不是救世主,也许规划师这种功利转向无可厚非,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但如果城市设计的技术工作完全被政治利益言说所左右,完全推行市场化的平面创作模式和思想方法,或推销商业主义的审美霸权(如所谓的“洋、新、大手笔、高科技”),城市设计的技术如何运用就很值得质疑。 “在政府与房地产资本这两种决定性的权力已经确定了他们的追求和意图以后,规划设计师所能做到的,仅仅...查看详情
城市设计实践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价值目标,通过创造理想的物质环境与和谐的社会空间,营造高品质的建设环境公共价值领域,来满足实现最广泛社会公众的集体求。 城市设计实践的价值排序以及价值整合活动,使其结果尽可能符合公众尺度的社会价值,这种价值“排序”与“整合”实质是探索物质环境与社会空间可能形成的“最优价值”。显然,最优价值仍是相对的,“排序”与“整合”的结果最终只能以社会公众相对满意为标准,因...查看详情
室内设计是以创造良好的室内空间环境为宗旨,把满足人们在室内进行生产、生活、工作、休息的要求置于首位,所以在室内设计时要充分考虑使用功能要求,使室内环境合理化、舒适化、科学化;要考虑人们的活动规律处理好空间关系,空间尺寸,空间比例;合理配置陈设与家具,妥善解决室内通风,采光与照明,注意室内色调的总体效果。银川一站式装修服务机构(TD旅行者设计)为您解决一站式装修服务带来的困难,可为您量身设计软装、硬...查看详情
社会价值的价值主体是社会系统本身,是以对社会需求的满足来判定、衡量其价值大的。只要社会需要,并有助于、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发展的,就可以作出具有社会价值的判定。 价值规范反映了人们对一定价值关系的认识,社会价值规范则是直接对社会成员产生规范作用的社会价值观念,作为一种行为活动的准则,是社会价值体系通过人发挥其功能的重要途径。 一切社会价值规范都需要借助于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的外在形式,具体指导人们...查看详情
张兵论及城市规划作为法理基础的核心价值认为,规划(规则)是否能被社会接受,取决于其是否能够真正成为社会价值的具体体现。“城市规划的规范价值实质上是对社会价值作出专业意义的全面而具体的注释。”张兵指出城市规划的规范核心价值包含三个方面最基本的社会价值取向,即环境的价值、效率的价值与平等的价值。 张兵的论述是从城市规划的物质、经济与社会政治三个具体面向对城市规划实践具有的社会价值含义予以全面的总结。...查看详情
在“人的全面发展”核心价值下,城市设计实践涉及诸如美学、功能、经济、生态(环境)、社会(人文)以及政治与伦理等等综合价值要素。若按人的需要来划分,价值可以相应地分为三种:物质价值(人的物质需要的满足),精神价值(对人的精神需要的满足),以及物质一精神综合价值。 城市设计实践最终是通过改变建设环境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价值关系来满足社会公众的物质精神综合需要。建设环境对社会具有多样性价值(效益),形成一...查看详情
城市设计的实效评价是一种典型的社会评价,个人评价(个人以自己的需要和利益作为价值标准,去评价各种现象的价值)无论是何种权威或专家,都不能替代社会评价(尽管在现实中此类情况常常发生)。 社会评价就其区别于个人的狭义评价而,是从一定社会需求的角度来考察与评定城市设计实践的社会价值,判明该城市设计实践对社会的有效作用及其程度。社会价值的主体是社会系统本身,而非某个人或群体;土会价值是以对社会的需求及其...查看详情
评价标准是人们在评价活动中应用于对象的价值尺度。评价是一种主观的活动,它有许多主观性的特点和表现。评价标准是否是客观的,取决于两个最根本的前提:其一是人的、社会的需要和利益;其二是客体、现实的本性和规律。 这就是说,决定人们提出“应不应该”的,首先是人们自己的需要和利益。需要和利益是客观的,它们以各种方式反映在人们对待事物的态度中而成为评价的标准。主体的需要和利益,客体、现实的本性和规律,这两者...查看详情
“评价就是要揭示主体与客体的价值关系。”广义的价值判断即为评价。评价表明在主客体之间一定的价值关系中,客体是否能够或已经使主体的需要和愿望得到满足。评评价是一定价值关系主体对这一价值关系的现实结果或可能后果的反映。客观地评价事物,是指表达不依赖于评价者的主观意志的价值内容。这需要准确的发现和判断价值事实,掌握客观的价值标准和评价标准,创造一套有效的评价手段和方法。 价值事实是主体通过实践一一认识...查看详情
城市设计实践中,无论是专业者对技术方案的设计创作、方案选择、调整,还是管理者的决策将其政策化、对具体建设行为的选择性干预(尤其是城市设计控制的自由裁量行为),都体现为具体价值取向或是由价值范导的。城市设计实践完全是一种具有目的性的价值活动。欲认识城市设计实践的目的,就必须厘清城市设计实践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 社会哲学价值论中,社会实践主客体的价值关系是主体与客体之间一种客观的基本关系。这种关系...查看详情
城市设计实践的价值基础不仅仅取决于城市设计者自身的评价和选择,而且存在于人们(社会)对于城市设计实践活动及其结果的价值评价和选择。由于客观条件、外部环竟和利益追求不同,每个人对于城市设计实践的价值评价和价值选择也各不相同。 因此,对于城市设计者而言,如何合理地确认城市设计实践的价值基础是一个必须关注的问题。这里的“确认”,是指城市设计者根据特定的社会价值系统以及自身价值追求,建立价值标准与评价体...查看详情
市设计实践的评价标准则是建立在一定理论、意识形态和城市设计理想基础之上的,成为衡量城市设计实践作用“理想或不理想”的价值标准。评价标准的确立过程就是介值选择的过程,因此也是构成社会实践的价值取向的重要要素之一。 除却上述城市设计者作为共同体的社会实践价值取向的一般性层面,不可否认,城市设计者自身由于差异性还具有个体意识方面的价值偏好因素。城市设计实践是城市设计者在比较、鉴别、协调、平衡与环境建设...查看详情
社会实践(活动)的价值基础,主要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社会实践的价值取向模式,它由一系列价值观念和价值原则构成;二是指价值取向模式赖以存在和确立的理论依据和假设。社会实践的价值取向通常是由一系列不同层次的要素构成的,主要包括意识形态、社会理想、信念、理论、评价标准等。 意识形态属于系统化的(社会政治)思想体系,它对任何社会实践(包括城市设计实践在内)都具有根本性的价值导控作用。意识形态产生...查看详情
城市设计具有“对象性社会实践活动”的一般特征(即客观的物质活动和人有目的的活动),但城市设计实践又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生产和改造活动,有自身实践独特的作用特征和特定的表现形式。 尽管建设环境作为城市设计者的实践对象(客体),但它是城市发展各种动力因素最终通过建设活动而综合作用、形塑的一种结果。城市设计仅为对这些社会系统结构性动因的作用进行公共干预的一种“协调与整合机制”,而并非是建设环境及其公共价值...查看详情
现代城市设计实践从全球范围来看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直不断演变,对其实践范畴、活动领域、目标、内容与手段,理论界都未有定论。但城市设计作为人们对自身所处生活环境的有意识物质改造和客观建构活动,是一种有特定具体形式的“人的对象性活动”,因此,城市设计就其本质而言首先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 “一切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在实践中,人把理想、目的、意识、知识和能力等本质力量外化为现实。”(王锐生等,1...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