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幼儿园建筑。36m X 16.5m。共四层。建筑面积约2400,未超过2500。设有两个楼梯。一边一个。在首层,两个楼梯可以通过大堂相连。而在二、三、四层中间设了间隔墙,将建筑分成两块(如图,红色处),楼梯也一块一个。请问这样的建筑设计是否符合规范?有无规定一定要设两个楼梯?如果规定要设两个楼梯,它这样把两个楼梯分成一块一个,是否正确?
防火分区 开放分类: 建筑、消防 所谓防火分区是指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划分出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区域(空间单元)。在建筑物内采用划分防火分区这一措施,可以在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时,有效地把火势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减少火灾损失,同时可以为人员安全疏散、消防扑救提供有利条件。 防火分区,按照防止火灾向防火分区以外扩大蔓延的功能可分为两类:其一是竖向防火分区,用以防止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层与层之间竖向发生火灾蔓延;其二是水平防火分区,用以防止火灾在水平方向扩大蔓延。 竖向防火分区是指用耐火性能较好的楼板及窗间墙(含窗下墙),在建筑物的垂直方向对每个楼层进行的防火分隔。 水平防火分区是指用防火墙或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出的防火区域。它可以阻止火灾在楼层的水平方向蔓延。防火分区应用防火墙分隔。如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加冷却水幕或闭式喷水系统,或采用防火分
今天仔细看了一下新规范的8.4部分,发现个问题,旧规范对消防立管的竖向成环做了规定,但是新规范上缺没有,只是在8.4.2条二有提到:原文,2 高层厂房(仓库)应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室内消防竖管应连成环状;是表示高层的,还是所有的?两句话写在一起感觉是适用高层,但是中间来个句号,,是表示所有的还是单高层的?不知道各位谁有条文说明的,发来看看,在网上找了好久也没看见。。谢谢。。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电气 第十章 电 气第一节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第10.1.1条 建筑物、储罐、堆场的消防用电设备,其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库房,其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一级负荷供电;{TodayHot}二、下列建筑物、储罐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1.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0 L/s的工厂、仓库;2.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5 L/s的易燃材料堆场、甲类和乙类液体储罐或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或储罐区;3.超过1500个座位的影剧院、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每层面积超过3000m2的百货楼、展览楼和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25 L/s的其他公共建筑。三、按一级负荷供电的建筑物,当供电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自备发电设备;{HotTag}四、除一、二款外的民用建筑物、储罐(区)和露天堆场
建筑防火规范中5.1.15 当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 厅(含具有卡拉OK 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必须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时,最远房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9m。这条怎样理解?
3.2.4 下列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梁、柱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其中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应采取外包敷不燃材料或其它防火隔热保护措施:1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单层丙类厂房;2 丁、戊类厂房(仓库)。如果是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厂房,金属结构(钢结构)需要做防火保护么?或者: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厂房,钢结构的梁、柱等构件达到二级耐火等级的耐火极限要求,还需要做防火保护么?求相关规范条文!!!
网易建筑推出建筑消防设计系列站中站http://co.163.com/forum/content/1689_344235_1.htm为方便广大朋友们设计工作,现将建筑消防设计所需的规范与标准总结一下,如有疏漏,希望朋友们补充:■《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1 九层及九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单层公共建筑;2 单层、多层工业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3 地下民用建筑不适用于炸药厂(库)、花炮厂(库)、无窗厂房、人民防空工程、地下铁道及其他非民用建筑、炼油厂和石油化工厂的生产区。本站下载:05年版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 http://co.163.com/forum/content/1688_314520_1.ht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http://co.163.com/forum/content/1698_228054_1.ht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如何理解《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4.11......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人数不超过60人且没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其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5.3条,哪些建筑的楼梯宜通至屋面?上人屋面是否设疏散平台? 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多层住宅可以不通);高层坡屋面的屋面也必须连通。屋面疏散平台面积按楼梯间疏散总人数的50%计算屋面疏散人数,平台面积按一平方米5人计算。 2、防烟楼梯间通向屋面(或室外)的门是否需用乙级防火门? 根据GB50016-2014第5.5.3条的规定,民用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为保证防烟楼梯间内的正压,特别是设有正压送风系统的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通向室外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在此问题上解释为一层的建筑物可以满足消防环网检修是关闭的消火栓一层中不多于5个。其他建筑则关闭一条立管不影响其他。是不是每条消防立管的底部都得设阀门(低层建筑)
关于商业建筑疏散宽度计算内容(按一、二级建筑)1、确定地下层的人员密度值2、根据建筑规模大小确定地上层的人员密度值(建筑规模小于3000取人员密度上限,反之...)3、百人疏散宽度系数确定:根据不同的建筑楼层数确定系数值a.商业地下层:每层疏散宽度=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人员密度÷100×系数1.00(一般为地下一层商业,确定楼梯宽度和首层外门宽度)b.建筑为二层:
消防车道的设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是规范对消防车道规定的具体条文:7.1.1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 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7.1.2 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m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高层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民用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7.1.3 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m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m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7.1.4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内院或天井的短边长度大于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当该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
我觉得现在社会发展太快,老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点不和适宜了,说的不太明确,有好多建筑都是在边缘地带,可上可不上,给我们设计工作者带来很多麻烦,我建议,出个新的,上就是上,不上就不用上,这样给我们能节省不少时间,时间就是钱呀,能干不少私活呢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的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但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GB50016-2006 11.1.3规定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备用电源的持续恐怕你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强条)请高人解答
高层建筑给排水防火规范,奉献给大家希望大家下载,这个版本不错的!
第十章 电 气第一节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第10.1.1条 建筑物、储罐、堆场的消防用电设备,其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库房,其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二、下列建筑物、储罐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1.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0 L/s的工厂、仓库; 2.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5 L/s的易燃材料堆场、甲类和乙类液体储罐或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或储罐区; 3.超过1500个座位的影剧院、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每层面积超过3000m2的百货楼、展览楼和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25 L/s的其他公共建筑。 三、按一级负荷供电的建筑物,当供电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自备发电设备; 四、除一、二款外的民用建筑物、储罐(区)和露天堆场等的消防用电设备,可采用三级负荷供电。 第10.1.2条 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第10.1.3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电气部分中的11.3.1中11.3.1 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接下去是应设应急的部位。请问,如果是甲乙类的仓库的这些部位要设应急照明吗
5.3.8 公共建筑和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中各房间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该房间相邻2 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置1个:1 房间位于2 个安全出口之间,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20m2,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m;2 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外,房间位于走道尽端,且由房间内任一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小于等于15m、其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m;3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 的房间。请问各位前辈什么是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应该是公寓宿舍,通廊式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特征?对于第2条房间位于走道尽端...可设一个门。有一个疑问,位于袋形走道上的房间如符合房间内任一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小于等于15m,是否也可以设一个门?毕竟走道尽端也有可能是在袋形走道上,尽端的房间都可以,袋形走道上的其他房间可以设一个门吗?第3条是否只能适合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想想娱乐场所一般人都比较多,人多都可以设一个门,如果建筑面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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