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层的住宅楼 下面4层准备用250的墙体 上面准备用200厚的墙体按照上面200厚的墙 1700的肢长就不算短肢了 但按照250的墙厚 1700的肢长算短肢了请教各位大侠 我是否底层250墙厚要布置到2100才不算短肢剪力墙 还是1700长也可以不算短肢
一栋地上39层的超高层,剪力墙结构体系,17层打完混凝土后第二天拆墙柱模板,出现模板把墙体表面粘坏,更严重的是有三片墙出现严重的裂缝,不晓得是什么原因啊?当时气温在20+℃啊。仅仅是因为拆模早吗?请各位大神分析分析啊!
L形墙肢有长短,互为翼缘无腹板。 长度系数见公式,零点二五莫再贬。 参见JGJ3-2010《高层建筑混
看了很多帖子,大部分提到墙体总高度的定义,总会扯到底部加强区的起算点去,对于这个“墙体总高度”始终模糊不轻。所以这里再次求智于大家:墙体总高度的定义究竟为何。无地下室时底部,墙体总高度从基础面起算?从室内地面起算?从室外地面起算?顶部,若为平屋面,我们都知道只到屋面为止;若为坡屋面,且局部墙片需要升至坡屋面,那这时,这些墙片的墙体总高度是否算至相应的坡屋面顶部标高有地下室时底部,墙体总高度从基础面起算?从室内地面起算?从室外地面起算?从顶板起算?是否有顶板嵌固与否的区别?顶部,同无地下室时顶部的疑问有的同志提过房屋总高度的概念,房屋总高度与墙体总高度我的理解不是同一个意义,房屋总高度涉及到风荷载计算的问题,而墙体总高度涉及到底部出塑性铰的问题,两个不能混谈。下面举个例子:高层各个部件标高及高度,地下室底板面-5.8,地下室顶板面-0.8,室内正负0.0,室外-0.3,第二层板标高,5.0,第三层板标高为8.0,闷顶层板标高为80.0,局部墙片升至其相应的坡屋面随坡顶81.2
高规中关于体积配箍率的定义:可计入箍筋、拉筋及符合构造要求的水平分布钢筋,计入的水平分布筋的体积配箍率不应大于总体积配箍率的30%。按照这个说法,剪力墙结构的墙身水平分布筋应伸入墙柱内一定的长度了,这个是必须的,连接成一个整体嘛。但是伸入的长度是多少呢?按抗震锚固长度,还是直接拉通,如果是暗柱,直接到暗柱另一边留一个保护层,翼墙或转角墙直接神到头不转弯留个保护层的这种啊,请大虾赐教。
图纸简介: 开门洞1500x2400,开窗洞1500x2000,开窗洞1200x200,做法及节点详图 投稿网友: zhaoxiao1_ 上传时间: 2013-10-16
墙体侧刚莫太大,否则低矮延性差。 肢长不易超八米, 结设亦当虑造价。 <
30层纯剪力墙,墙体我计划底部外300,内250,C30,上部外250,内200,何处变断面合适呢?六度区,平面较规整,层高2900,纯住宅.欢迎大家多提宝贵意见.
剪力墙体积配箍率如何计算,请好心人详细指导一下,特别是剪力墙暗柱体积配箍率的计算方法,谢谢了!
剪力墙墙体稳定计算用Excel,可是花了20财富下来的哦。[ 本帖最后由 gongxibugu 于 2011-4-20 08:59 编辑 ]
可直接将PKPM的结果复制到里面即可,对于等效竖向均布荷载的理解,仅为作者自己的观点,如有不同见解,欢迎提出。
拿到施工蓝图后,看到人防区的一块壁板和消防水池的壁板独立开来,这既增加成本费用,也增加施工难度,如下图:出于成本和施工难度考虑,这里可以优化成一块壁板吗?规范上面有没有具体要求?望高手赐教!!!
1.剪力墙构造边缘构件二级剪力墙一般配 8@200 就够了(高规7.2.17)请问这个规范上没说明钢筋等级,请问是不是无所谓啊?2.看剪力墙的计算结果时候有两个结果。一个是wpj,一个是边缘构件的的配筋结果,是不是边缘构件的结果就看低二个,而一般墙就看wpj.
1个18层的剪力墙结构,1,2层是商铺,商铺内没什么隔墙。请教下,如果没有隔墙的话,是不是地梁可以取消?还是地梁必须设置,要和剪力墙一起作用?
做剪力墙暗柱1是要满足构造要求2是要对PKPM计算书3.是要同层计算书合并4.是要各层计算书合并其中,涉及到配箍率和混凝土强度又有关系,所以各层的配箍还不同如果是按构造画图,我觉得还挺简单的但是各层归并和同层归并,这个工作量就感觉比较大,不停的核对计算书而且如果局部有较大的受力的,一归并就变成所有的类似的暗柱配筋偏大请问大家平时是怎么画剪力墙暗柱的?
剪力墙为什么要设置暗柱?最进在学习预制结构设计,关于剪力墙为什么要设置暗柱,设置暗柱的作用是什么?暗柱中的箍筋起什么作用?是否可以用箍筋代替剪力墙水平钢筋?还请有见识的各位大侠多说说自己的观点。
问大家一个问题:1.由于无效翼缘导致一字型墙体查表则会导致体积配箍率有所要求提高 2.由于短肢剪力墙全部纵向钢筋有提高的要求,那么在强身分布筋不变的情况下,势必要使构件的纵向钢筋配筋变大。那么得出:一字型墙体对构件配箍率有影响;短肢剪力墙对构件纵筋有影响。不知道对不对
《高规》7.1.4第二款 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底部两层和墙体总高度的1/10二者较大值。 《高规》10.2.2 带转换层的高层建筑结构,其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应从地下室顶板算起,宜取转换层以上两层且不宜小于房屋高度的1/10。 这里的墙体总高度和房屋高度有何区别? 《高规》10.2.2 条文说明提到相比于02规程,墙肢总高度的1/8改为房屋总高度的1/10。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墙体总高度是算到基础顶,而房屋高度是算到地下室顶板的。 关于剪力墙高度的问题《混规》11.1.5和《抗规》6.1.10均未说清,对转换层结构均是“框支层加框
之前发过一个 剪力墙小问题的帖子 承蒙各位关照但是貌似有的朋友误解我的意思 问题的重点并不在于那一小段“墙” 是 “墙” 还是 “柱” 而在于墙体这样开大洞 在建模上是否可用墙开洞来进行建模 (因为个人感觉在建模的时候并不能建进去一个这么小的柱子) 特此递上标准层的图 和 按照 框梁 和 剪力墙 开洞 建模的 位移结果文件 从结果来看相差并不大 两次计算中连梁折减系数暂定为0.8图中画箭头的部分都是跨高比大于5的“连梁”。图中画框的部分 原本在左侧也有 之后取消两个地块 标准层一样 一个90米 一个60米 本次计算书为 60米的那个如此多的大开洞 都按照剪力墙开洞建模是否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