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局部修订条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局部修订条文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条文(2018),本次修订条纹2018年10月1日施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 2018.5.9,最新的补充,针对新问题,大家好好学习
本规范所规定的建筑设计中的防火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类 厂房、仓库及其辅助设施等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民用建筑,储罐或储罐区、各类可燃材料堆场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
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h且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他用房完全分隔,该用
本文档资料为《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局部修订条文 ,内容详细清晰,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可下载参考使用。
本资料为: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修订版) GB50045-95,内容详实,可供参考。
为指导我国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工作,我司对《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进行了修订。为使该规范适应传染病疾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及卫生事业发展的新形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尽快地形成正式稿,协商国家建设部后下发。
新版商店建筑设计规范商店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本规范为《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施工图设计时很使用的参考规范
本次局部修订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设计、勘察、研究和教学单位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进行局部修
主要内容是:规定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的阶段、依据、内容、平面、装修的技术要求和基本技术指标要求,同时对综合医院的给水排水、消防设施、污水处理、污物处理、电气、智能化系统和医用气体的配置原则、数量、技术方案、处理方法做了必要的规定。 本规范中以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平面布局 第三章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第四章 行政和生活服务用房 第五章 层数、净高和建筑构造 第六章 交通与疏散 第七章 室内环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通用规定;5.体育场;6.体育馆;7.游泳设施;8.防火设计;9.声学设计; 10.建筑设备。
木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及工矿区新建、 扩建和改建的商店逮筑 ( 含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 )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2014于2014年12月1日执行,大家需要的请下载,不得用于商业用途,请支持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