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刚从事结构设计不久,设计一个两层的车间,建筑总高15米,底层8米,第二层7米,楼面活载每平方米5kN,正规出图的。同事说曾经他做过类似项目,当地审图公司的意见说要做桩基础。但是我翻桩基规范没说明打桩和建筑物高度有关,求各位前辈指教。谢谢了
建筑设计说明里面有建筑高度19.35m,消防高度为18.10m,那么我们在报建的时候到底是按哪个高度呢?报规划局是按照哪个高度来报,报消防局是按照哪个高度来报呢?
剖面图——在适当的部位将建筑物从上至下垂直剖切开来,令其内部的结构得以暴露,得到该剖切面的正投影图 。 建筑物的标高系统——将建筑物底层室内某指定地面的高度定为±0.00,单位是米(m)。高于这个标高的为正标高,反之则为负标高。建筑设计人员获得的基地红线图及土质、水文等资料所标注的都是绝对标高,在设计时涉及建筑物的各部分都应当换算为相对标高进行标注,以免混淆。 2.1 建筑物各部分高度的确定 视线无遮挡要求和剖面形状的关系 体育场馆观众席地面的升起应使观众的视线不受遮挡 高大的宫殿式宴会厅显得豪华却不亲切 学校教室的采光方式 居住空间的尺度宜人 2.2 建筑物层数和总高度的确定● 在民用建筑中:公共及综合性建筑超过24m的,除了单层的以外,均为高层建筑 。住宅建筑层数
最近接了一个输水管道工程,需要跨越铁路、高速公路、通讯光缆、一个较宽的明渠,管道是双管,设计流量在10m3/s以上,请教各位高手,跨越建筑物如何处理?
以前一直理解为室外地面至主要屋面顶,邱苍虎老师说跟嵌固端的选择有关:如地下二层顶板做为嵌固部位时,建筑物高度H应算至地下二层顶板。这个跟抗震等级的确定有很大的关系,不知道各位是怎么理解的?[ 本帖最后由 jiangf818 于 2010-9-5 20:44 编辑 ]
我是新手 对于规范有很多不理解的地方我这个帖子就专门针对建筑规范 如大家有哪里不清楚 理解或觉得矛盾的地方就提出来 大家在回答的时候 在前面加上“回答X楼:” 这样看帖的人就会很快找到问题 好了 我是一楼 我的问题是这个: 在2009版的《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中第2.3.2规定 :在除特殊地区(机场,文物保护等)外,其建筑高度,平顶房屋按其建筑外墙散水处至屋面面层计算,如有女儿墙,按女儿墙顶点计算;坡屋顶按建筑外墙散水至建筑屋檐和屋脊平均高度计算。在《民用通则》中也是如此规定的,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版中:建筑高度为室外地面到其女儿墙或檐口的高度。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年版中:建筑高度,坡屋面至檐口,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至屋面面层。 我想问下到底哪一个才是正确的 我说的是建筑高度也许很幼稚 但我很迷惑了很久 望前辈给新手一点……
建筑设计说明里面有建筑高度19.35m,消防高度为18.10m,那么我们在报建的时候到底是按哪个高度呢?报规划局是按照哪个高度来报,报消防局是按照哪个高度来报呢?
建筑物的体积大家是计算的?高度是算到屋顶还是女儿墙顶,面积是建筑面积吧!一个两层的小楼,一二层都是大会议室,大空间,只有4800立方米, 可不设消防栓吗
手上一个项目高度130m,水系统没有设计板换或者中间水箱,立管从-1层直接到顶,请问,这样设计有问题吗?水泵的承压能够满足吗?
本帖最后由 嘉琳一菲 于 2016-9-18 18:56 编辑 请教一下各位专家,一般构筑物如亭子,雕塑,景墙等类似不是很高的构筑物,在算上庭院灯。大概多高时需要增加防雷设施呢?又根据2015版的城市道路照明设计规范,条纹说明6.1.7条肩上传图,条文中说是根据相关规范。但请问各位专家。是哪本规范里面有??目前已只的只有建筑物防雷规范3.0.4中第四条,15米以上划分的只是孤立的烟囱之类的。
知道青岛的雷暴日,及雷击次数,怎样算建筑物的高度?如:上海 雷暴日为32.2 当N=0.012时 建筑物高度为2.42米其中2.42米是怎么算出来的?请各大虾指教一下。。。谢谢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4.3.9 高度超过45m的建筑物,除屋顶的外部防雷装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3.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水平突出外墙的物体,当滚球半径45m球体从屋顶周边接闪带外向地面垂直下降接触到突出外墙的物体时,应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2 高于60m的建筑物,其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应防侧击,防侧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各表面上的尖物、墙角、边缘、设备以及显著突出的物体,应按屋顶上的保护措施处理。 2)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布置接闪器应符合对本类防雷建筑物的要求,接闪器应重点布置在墙角、边缘和显著突出的物体上。
如题,高层住宅,周围是地下车库,达不到《基规》5.1.4条“在抗震设防区,除岩石地基外,天然地基上的箱形和筏形基础其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 如何两侧的地下车库顶不覆土,是不是,更达不到《基规》要求的1/15了? 哪位高手,不吝赐教,多谢了
刚才读了一个帖子,讨论配电所高度问题。但是在下认为作者遇到的地下室,梁下只有2.8米,连桥架也无法布置。根据GB50054-2011,第7.16.13和7.6.16,桥架距地需要2.5米,上部距离梁0.3米,加起来就有2.8米,另外桥架还有厚度。这个地下室梁下高度有问题啊,不知大家平时梁下高度至少需要多少?
如题,高层住宅,周围是地下车库,达不到《基规》5.1.4条“在抗震设防区,除岩石地基外,天然地基上的箱形和筏形基础其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 如何两侧的地下车库顶不覆土,是不是,更达不到《基规》要求的1/15了? 哪位高手,不吝赐教,多谢了
请教大家,这两根管到底分别指那个管,以前一直认为接户管是直接从室内出来的管,那建筑物排出管呢,从字面上好像都是一样的啊?
记的房屋建筑学课本里提到过太阳照射的角度的问题(可能词语不是很确切),以确定建筑物间距,以达到后排采光的要求.纵观现代城市建筑,尤其是新老交错的市中心建筑,新楼越来越高,而起先建好的楼房也还正得壮年,往往造成后排建筑一年间的大部分时间建不到太阳.建筑里似乎对对层和高层建筑的建筑做了一些规定,况且各地区应该不一样(受太阳角度影响),然而随着房价的不断升温,有些房地产商加大建筑密度,缩短楼间距,造成低层住户长期见不到太阳.请问我国关于这方面的规范是怎么要求,个地区的情况如何?如何控制,和合理的范围?
做一栋建筑物负荷计算,在算有功计算负荷时,一般采用单位指标法,根据建筑面积进行估算。担由此计算出的容量普遍偏大,选择出来的变压器容量也较大。一些设计单位是在这样做的,根据建筑面积利用单位指标法计算出来后再乘以需要系数。但我以为需要系数法和单位指标法本身就是两种思路不同的负荷计算方法,不能混用。想在这里就这个问题和各位仁兄探讨一下,谢谢
这是我以前下载的一些资料,是关于《取水输水建筑物丛书》的,由第一版和第二版组成一套完整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总共21个。11本书, 1.水建筑物丛书—取水工程》.pdf 2.水输水建筑物丛书—隧洞》.pdf 3.水输水建筑物丛书—闸门与启闭.pdf 4.灌区水工建筑物丛书 倒虹吸管(第二.pdf 5.灌区水工建筑物丛书 跌水与陡坡(第.pdf 6.水工建筑物丛书 渡槽(第二版).pdf 7.灌区水工建筑物丛书 涵洞(第二版).pdf 8.灌区水工建筑物丛书 农桥(第一版).pdf 9.灌区水工建筑物丛书 渠首工程(第一.pdf 10.灌区水工建筑物丛书 水闸(第二版).pdf 11.灌区水工建筑物丛书 隧洞(第一版).pdf 由于是压缩在一起上传的,所以要全部下载后再能解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