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6.0.2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0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6.0.3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0m。6.0.4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6.0.5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和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6.0.6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甲、乙、丙类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
建筑设计消防规范中的“超过”为何意? 比如:超过5层,到底可包含5层呢? 如果要按字面意思理解就是不包含,但是好多地方要求包含!各位如何看?
如何理解《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4.11......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人数不超过60人且没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其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网易建筑推出建筑消防设计系列站中站http://co.163.com/forum/content/1689_344235_1.htm为方便广大朋友们设计工作,现将建筑消防设计所需的规范与标准总结一下,如有疏漏,希望朋友们补充:■《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1 九层及九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单层公共建筑;2 单层、多层工业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3 地下民用建筑不适用于炸药厂(库)、花炮厂(库)、无窗厂房、人民防空工程、地下铁道及其他非民用建筑、炼油厂和石油化工厂的生产区。本站下载:05年版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 http://co.163.com/forum/content/1688_314520_1.ht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http://co.163.com/forum/content/1698_228054_1.ht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
在《剧场建筑设计规范》的封面有两行编号,第一行为:JGJ57-2000,第二行为:J67-2001,请问第二行是什么意思?谢谢!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电气 第十章 电 气第一节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第10.1.1条 建筑物、储罐、堆场的消防用电设备,其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库房,其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一级负荷供电;{TodayHot}二、下列建筑物、储罐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1.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0 L/s的工厂、仓库;2.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5 L/s的易燃材料堆场、甲类和乙类液体储罐或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或储罐区;3.超过1500个座位的影剧院、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每层面积超过3000m2的百货楼、展览楼和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25 L/s的其他公共建筑。三、按一级负荷供电的建筑物,当供电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自备发电设备;{HotTag}四、除一、二款外的民用建筑物、储罐(区)和露天堆场
今天仔细看了一下新规范的8.4部分,发现个问题,旧规范对消防立管的竖向成环做了规定,但是新规范上缺没有,只是在8.4.2条二有提到:原文,2 高层厂房(仓库)应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室内消防竖管应连成环状;是表示高层的,还是所有的?两句话写在一起感觉是适用高层,但是中间来个句号,,是表示所有的还是单高层的?不知道各位谁有条文说明的,发来看看,在网上找了好久也没看见。。谢谢。。
论文简介: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投稿网友:coolmoon100 上传时间: 2013-11-02
8.2.8.5条“与保护对象在5~40m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内。”消火栓保护半径可是150m呢,如果在150m范围内的就不能算么?还要重新新建消火栓吗?
7.4.3 1.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2.地下室、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隔开
本帖最后由 hyfsh 于 2015-4-15 16:50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 788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如何理解“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或总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类等类似生产的厂房“中的类似的意思?
新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规范的原文:7.2.1 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7.2.2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2 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10m。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和10m。我有个疑惑,超过50米的建筑,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到底是沿着长边来呢,还是要根据20米来;还有7.2.2图示上的右边这个图,既然是要连续布置,为什么能出现登高场地20m,又没有连续布置呢?
在15年修改版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中的第5-14页中注释里有一条说:五层或五层以下的教学建筑、普通办公建筑的敞开楼梯间可以不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考虑,这条里说的是否是说五层以下的该建筑防火分区还是单层计算,不用每层叠加计算?
《高规》和《建规》自颁布实施以来,对于增强建筑物防御火灾能力,提升全省会防控火灾水平,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粽绳命财产安全,发挥了极其总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建筑的结构、功能越来越复杂,影响火灾危险性的因数越来越多元化,现行《高规》、《建规》依据建筑高度划分建筑总类、确定火灾防范等级的做法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容易造成安全度不足或安全度过高;而且两本规范相互独立,无论与国家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还是与其他建设工程的防火设计规范质检都存在一些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给规范的执行带来较大困难。因此。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增和修订工作,健全完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标准体系,增强建设工程防火设计通用性规范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对于进一步提升建筑物防御火灾能力,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履行GB 50016—2014标准,改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与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商议有关单位撰写,自从2015年5月1日开始实行。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遵从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将“预防为主,防消融合”贯彻到底的工作方针,并深远汲取了我国近年来的重特火灾事故的教训并阐述出有关的经验结果的理论成果。例如库内防火分区质检是必需要使用防火墙展开相连的,因而绝不能使用其他分隔种类取代。
我觉得现在社会发展太快,老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点不和适宜了,说的不太明确,有好多建筑都是在边缘地带,可上可不上,给我们设计工作者带来很多麻烦,我建议,出个新的,上就是上,不上就不用上,这样给我们能节省不少时间,时间就是钱呀,能干不少私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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