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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火设计与高层建筑论文

    防火设计与高层建筑论文 论文栏目:高层建筑论文 1对建筑美感的片面追求防火设计属于高层建筑中不常见、不易受到关注和重视的隐性设计。而高层建筑的外部和内部整体设计却往往是施工设计单位和施工授权单位所关注和可以追求的,部分施工和设计单位甚至为了追求整体效果而随意更改消防防火设计,严重影响建筑本身的防火性能。2当前现代城市高层建筑防火设计的对策(1)明确火灾指示标识首先,要将建筑物中的安装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安装在封闭的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控制室以及餐厅、观众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以便于火灾发生后的逃生。在安装要求上,也有明确的规定。首先,安装在疏散走道、疏散门、太平门和居住建筑内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的墙面上顶棚上、门顶部、转角处;其次,安装高度距本楼层地面1.5~1.8m处;第三,安装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

  • 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述评与安全疏散

    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述评 论文栏目:高层建筑论文 1人员疏散困难,容易造成重大伤亡当高层建筑的层数达到了40层以上时,发生火灾之后的人员疏散工作就会变得尤为困难。这主要是由于在如此高的建筑中垂直逃生通道的距离会大大加长,人员要想从顶层到底层的逃生距离所花费的时间会很长,使得最终的逃生希望渺茫。2竖向管井较多,易形成烟囱效应在高层建筑的内部装饰之中所使用到的很多材料都是易燃材料,因此一旦有火源引起,很容易使其点燃,最后火灾会顺延楼梯间、管道井、电梯井、排气道、电缆井、垃圾道等高层建筑中的各种管道向外蔓延。一旦发生火灾,这些存在于高层建筑中的竖向管道就会变成一个个高大的烟囱,最终会形成烟囱效应使得烟和火流动的速率急剧加快,从而最终导致火灾的恶化,使得高层建筑受到更大的伤害。3施工周期长,施工期间火灾隐患大

  •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一章 总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1.0.4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1.0.5 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1.0.6 高层

  • 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问题探讨

    论文简介: 摘 要:在参考规范对超高层建筑,尤其是40 层(约150m) 以上的建筑进行防火设计时遇到一些与建筑安全使用、有效救援相左的问题。以一幢超 投稿网友:njzhaoxinming 上传时间: 2013-03-24

  • 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

    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福建省建筑设计人员的参考),转载自福建消防。省住建厅省消防总队关于《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的通知

  • 最新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2013)

    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常见问题 (1)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规范要求。依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在建设时,应设有较完善的消防设施,以便为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自救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但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日常监督检查中经常会发现,高屡建筑或多或少存在着消防设施欠缺、质量性能低劣和功能全等违规行为。有些建筑由于缺少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事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经常性维修保养工作导致了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不能正常使用。

  • (2014)最新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1)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规范要求。 依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在建设时,应设有较完善的消防设施,以便为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自救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但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日常监 督检查中经常会发现,高屡建筑或多或少存在着消防设施欠缺、质量性能低劣和功能全等违规行为。有些建筑由于缺少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事 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经常性维修保养工作导致了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不能正常使用。 (2)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 将按规范要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高层建筑物擅自取消,有的取消了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屋顶水箱以及联动控制装置的设置,仅靠市政室内消火拴管网,更 有甚至靠生活用水管网供水,根本不考虑系统的可靠性,导致消防水源、工作压力无保障。有的管道材质、管径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未按国家规 范要求采用热镀锌钢管。有的连接方式不规范,自动喷水系统未按规范要求采用丝接或构楷式机构连接,招标信息而是大量焊接,未对焊接处进行二次镀锌。更严重的是部分场所出现“假喷淋”现象,将喷头置于吊顶而不与供水管网连接;有的受管道材质和施工质量影响,

  • 高层建筑综合楼防火设计论述

    高层建筑综合楼防火设计论述 论文栏目:高层建筑论文 1性能化设计的目标高层建筑火灾具有不同于一般建筑火灾的特点。一是功能复杂,火险隐患多。尤其高层建筑用电量大,如使用管理不善,容易发生火灾事故。二是火灾蔓延迅速。100m高的建筑如无阻挡,只要0.5min即可将火势引至顶层。三是人员疏散困难。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建筑内人员由于本能的恐惧心理和逃生欲望,均跑向安全通道,极易发生堵塞拥挤。四是火灾扑救困难。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外部进攻受限,消防队员对其火场侦察能力较弱,不能准确了解火场情况。综上所述,笔者将性能化目标确定为: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确保发生火灾时所有人员疏散至室内外安全地点;控制火灾规模,尽量保护财产安全;为消防人员提供有力的救援条件。2设定场景2.1火源位置对该高层建筑内的人员疏散设施和烟控系统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分析

  •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1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2 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3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4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1.5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 / 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 / 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 / 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 / s。 第二节 自然排烟

  • 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室外消火栓数量的确定 《高规》第7.3.6规定:“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本规范第7.2.2条规定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消火栓的用水量应为10-15l/s“,但是《高规》的《条文说明》是这样解释:“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保证供应建筑物需要的灭火用水量,其中包括室内、室外两部分“,笔者认为《条文说明》的解释超越了《高规》的规定。室外消火栓是室外消防用水取水口,理应按室外管网来考虑。可以想象得到,室外管网供水流量一旦确定,即使设置再多的室外消火栓,其室外消火栓所能取到的水量的总和也就是室外管供水总量。当设计把室消防用水储存在室内消防水池时,室外管网一般就按室外消防用水量来确定,因此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室外消防用水量经计算来确定,但是《高规》第7.4.5.3规定“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40米“。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水泵接合器的15-40米范围内在一般情况下要设置室外消火栓。因此,在工程设计中,在布置水泵接合器时,要考虑其相对集中,以利于与经计算的室外消火栓数量对应,一旦设计中有较多的室内消防系统需要较多水尖接合

  •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的一些见解

    自然排烟2.1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2.2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烟楼梯间闪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m2(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 (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4)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5)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2.3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措施。 2.4 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以上均为本人转载,了解更多信息,欢迎关注暖通空调公众号:HAVC01

  •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的一些总结

    一般规定 1.1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2 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3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4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1.5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 / 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 / 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 / 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 / s。以上内容均为本人转载精心研究,专业为上,欢迎大家关注

  •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是什么?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如下:       1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1.1的规定。       2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       3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

  •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的分类

    1.自然排烟 自然排烟是利用风压和热压作动力的排烟方式。 2.机械防烟 机械防烟是采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以风机所产生的气体流动和压力差控制烟气的流动方向的防烟技术。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和两者合用前室,应设置机械防烟设施。若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有散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能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避难层为全封闭式避难层时,应设加压送风设施。 楼梯间每隔2~3层设置一个送风口;前室应每层设一个送风口。加压送风口应采用自垂式百叶风口或常开百叶风口;当采用常开百叶风口时,应在加压风机的压出管上设置止回阀。当设计为常闭型时,发生火灾只开启着火层的风口。风口应设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并与加压送风机的启动装置连锁。 3.机械排烟 采取机械排风方式,以风机所产生的气体流动和压力差,利用排烟管道将烟气排出或稀释烟气的浓度。

  • 高层建筑防火规范-2006

    现在高楼防火越来越重要了,相信对大家会有帮助。

  • 关于举办“低层/高层建筑防火设计疑难问题

    关于举办“低层/高层建筑防火设计疑难问题及案例解析与处理研讨会”的通知

  •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与审核细节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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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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