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质[2013]171号文件
建质〔2013〕171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请遵照实施。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颁布执行一年了,建设工程竣
施工单位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报项目监理部,申请工程竣工预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本资料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资料内清晰,可供参考,欢迎下载。
本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内容、图纸设计施工完成,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内业资料齐全、有效,同意验收交付使用。
监理单位评定合格,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消防、环保、规划已验收并核发了验收合格证明。工程档案资料真实、齐全、有效,并出具了档案验收合格证
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一律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城建档案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存一份
本资料为水暖竣工验收表格大全,资料目录: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概况表 ,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记录 等。
本工程采用孔桩基础,持力层为石灰岩(强~中风化),桩端岩石承载力特征值取3000Kpa(1750Kpa)
玻璃厚度及花式等,应按图纸设计的厚度及质量要求进行采购。所有运往工地的玻璃片,不能有裂痕,斑点或波纹者,玻璃片必须完整无缺。凡发现在侧视时呈现出彩色的玻璃均不得装配使用。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人防工程(除中直机关、国家机关和驻京部队所属工程外)的质量监督、竣工认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均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从200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故此部分内容均按新标准给予说明(以下涉及GB50300—200标准的均简称新标准)。
一、验收条件 1、土建、水电工程全部结束;2、各种门、窗、栏杆等安装完毕;3、通正式水、电;4、幕墙、钢结构、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等工程安装、调试结束;5、雨污水、小区内道路等市政工程结束;6、景观绿化、各类综合管线等配套工程结束。
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本资料为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建筑电气防雷及接地安装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目录齐全,内容完整,可供下载使用
在装饰工程项目完成具备使用条件后,进行竣工自检,然后向建设单位发出交工通知。建设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交工通知后,在做好验收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施工、设计等单位共同进行交工验收。
目录 建筑幕墙工程概况 幕墙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图纸会审记录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石材幕墙技术交底记录 玻璃雨棚技术交底记录 安装施工日志 幕墙工程成品半成品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汇总表 设备进场开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