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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建筑法规目录汇编

    深圳市建筑法规目录汇编

  • 今年暖通基础要考建筑法规????

    今年好像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要考建筑法规啊 ,我买的资料都没又这一项啊 请问谁有电子版的 给发一份 谢谢了!!!!

  • 建筑法律法规大全共144个

    建筑法律法规大全共144个

  • [同济大学][建筑法规][全33讲]

    [同济大学][建筑法规][全33讲],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支持,我就会陆续传同济建筑视频其他视频如:[同济大学][房屋建筑学][全18讲]、[同济大学][高层建筑结构设计][全45讲]、[同济大学][建筑法][全53讲]、[同济大学][建筑钢结构设计][全34讲]、[同济大学][土木工程施工][全27讲],我可是找了很久的资料。 注意:[[同济大学][建筑法规][全33讲].共11个压缩包,要全部下载后方能解压[同济大学][房屋建筑学][全18讲]已经上传,请进http://bbs.co188.com/content/viewthread.php?ti

  • 一级基础考试(建筑法律法规)

    一级基础考试(建筑法律法规)

  • 2009二级建造师建筑法律法规选编光盘

    2009二级建造师建筑法律法规选编光盘 共4个压缩包[ 本帖最后由 i25172706 于 2009-3-27 17:31 编辑 ]

  • 2008年二级建筑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考题回忆

    希望考二注的同志门回忆试题,上来一起讨论……1五层及五层以上办公建筑应设电梯。2. 公用厕所应符合下列要求不正确的是:每间厕所大便器六具以上者,其中一具宜设坐式大便器分析:1 对外的公用厕所应设供残疾人使用的专用设施;2 距离最远工作点不应大于50m;3 应设前室;公用厕所的门不宜直接开向办公用房、门厅、电梯厅等主要公共空间;4 宜有天然采光、通风;条件不允许时,应有机械通风措施;5 卫生洁具数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的规定。注:1 每间厕所大便器三具以上者,其中一具宜设坐式大便器3. 档案馆根据( )分特级、甲级、乙级三个等级。4.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5.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6. 露天游泳池。面积不算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 注册建筑师的有关文件,法规

    注册建筑师的有关文件,法规

    发布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布日期: 2008/01/29 实施日期: 2008/0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已于2008年1月8日经建设部第1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3月15日起施行。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筑师的考试、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注册建筑师,是指经考试、特许、考核认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资格证书),或者经资格互认

  • 二级建筑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回忆 比较全

    1. 教室南向用房冬至日2h2.洞宽250设过梁错误(应为300)3.注册建筑师必修和选修各40学时(2013版辅导教材)4.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5.注册建筑师以建筑师名义从业的义务错误(此为权利)6.土地一年不开发,土地闲置费20%7.单间办公室净面积10平方8.旅馆分六个等级9.不设电梯为二级两层旅馆10.教室窗间墙小于等于1200(图示的题选A)11.小学宿舍踏步260*150(图示的题选A)12.机要室不能用乙级防火门13.商业服务网点和住宅隔墙大于两小时(图示的题选B)14.三级和三级建筑防火间距8米15.悬臂梁强度100%拆模16.老年建筑窗扇【无色透明玻璃】17.无障碍地砖为【中黄

  • 提供中文哈萨克斯坦建筑法规/建筑规范

    提供中文哈萨克斯坦建筑规范与标准、哈萨克斯坦建筑法规、哈萨克斯坦建筑标准等中文译本。【13936441832;QQ;39653938】截止2011年8月25日,哈尔滨市多文翻译咨询有限公司现已翻译了25个哈萨克斯坦建筑规范与标准,主要包括哈萨克斯坦预算评估汇编、设计标准与规范、安装规范及验收规范。涵盖住宅、厂房、铁路、公路、桥涵等各个领域,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哈萨克斯坦建筑项目提供了重要参考资料,下表是我公司现已翻译好的标准清单。如有需要可联系。以下标准部分俄文原文可免费提供。序号 国家标准号 中文名 页数 备注1 CH РК 8.02-05-2002 工程建设预算标准和预算评估汇编-综述 20页 纯中文2 CH РК 8.02-05-2002(1) 工程建设预算标准和预算评估汇编1-土方工程 544页 纯中文3 CH РК 8.02-05-2002(30) 工程建设预算标准和预算评估汇编30-桥涵 167页 纯中文4 CH РК 8.02-07-2002 冬季建设装配工程额外支出预算标准 59页 纯中文5 CH

  • 2013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知识得分标红必看重点:建筑法

    《建筑法》分别从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1061 掌握施工许可制度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必须满足的条件涉及建设用地管理、城市规划管理、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施工技术文件、质量安全措施、建设资金落实等方面。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都将被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工,可以处以罚款。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2013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知识得分标红必看重点:建筑法(2)

    2013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知识得分标红必看重点:建筑法(2)1063 掌握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人员,要通过国家资格考试、考核,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在资格许可的范围内执业。 程序:参加统一考试或认定→→取得资格证书→→注册→→取得注册执业证书→→接受继续教育。建筑工程的执业人员主要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工程造价师、注册建造师等(注意无注册资产评估师) 共同点:1)均需要参加统一考试 2)均需注册 3)均有各自的执业范围 4)均须接受继续教育 1064掌握工程发包制度 建设工程发包方式主要有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我国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和违法采购。按规定不必招标的小规模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 关于2007一级建造师建筑法规试题,考试大提供的试题答案有疑问

    关于2007一级建造师建筑法规试题,考试大提供的试题答案有疑问 48.甲施工单位在承接乙建设单位发包的某工程后,将一分项工程分包给了刘某,刘某又雇佣了其他人员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一名雇员李某被钢筋戳伤右眼。跟据有关法律规定,李某的损失应由(a )承担。bA.甲 B.乙C.甲和刘某 D.甲和乙 根据意外伤害保险,应该由总承包单位支付. 90.李某向张某借款1万元,一直无力偿还。后李某在一施工单位工作时死亡,施工单位口头答应给付15万元。李某家属多次催要,施工单位却以各种借口不予支付。则下列关于张某行使代位权的说法中,错误的有(ab )A.张某可以李某的名义对施工单位行使代位权B.张某可以自己的名义对施工单位行使代位权C.因李某家属已多次催要,故张某不能行使代位权D.因该借款对张某没有造成太大伤害,故不得行使代位权E.因该赔款的专属性,故张某不能行使代位权

  • 我国建筑技术法规形成机制研究(下)

    我国建筑技术法规形成机制研究(下)

    消息来源:工程建设标准资讯导读 本文分析了国外建筑技术法规内容框架与表现形式及其与标准关系,提出了我国建筑技术法规内容框架与表现形式的建议,并探讨了我国新型技术法规与标准关系的建立方式。 本文发表于《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2015年第11期。本文作者:李小阳、程志军、王晓锋,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林常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刘美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高印立,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文章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承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课题“建筑技术法规形成机制和监管模式研究”的系列研究成果。该课题全面分析国外建筑技术法规的形成机制和监管体制,总结我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发展历程,系统地研究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建筑技术法规形成机制和监管模式,提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建筑技术法规体系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具体路径。 1 引言 世界

  • 我国建筑技术法规形成机制研究(上)

    我国建筑技术法规形成机制研究(上)

    消息来源:工程建设标准资讯导读 本文分析了我国的立法体制和建筑技术法规立法途径,提出了我国建筑技术法规立法体制和制定新模式建议,探讨了我国建筑技术法规立法原则。 本文发表于《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2015年第11期。本文作者: 李小阳、程志军、王晓锋,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林常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刘美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高印立,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文章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承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课题“建筑技术法规形成机制和监管模式研究”的系列研究成果。该课题全面分析国外建筑技术法规的形成机制和监管体制,总结我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发展历程,系统地研究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建筑技术法规形成机制和监管模式,提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建筑技术法规体系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具体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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